商標是一個標誌,用以識別不同商戶的貨品和服務。商標可以由文字(包括個人姓名)、徵示、設計式樣、字母、字樣、數字、圖形要素、顏色、聲音、氣味、貨品的形狀或其包裝,以及上述標誌的任何組合所構成。能夠藉書寫或繪圖方式表述的標記,才可以註冊為商標你的商標一經註冊,你便可以就有關貨品及服務擁有該商標的專有使用權。如其他人在營商過程或業務運作中未經你同意在香港把該商標用於相同或類似的貨品或服務上,即屬侵權行為,你可以就此採取法律行動。未註冊商標則受普通法假冒訴訟保護。你必須證明該未註明商標享有聲譽,而別人使用該商標會導致你蒙受損失。  
     
  註冊商標的好處:  
 
 
 
1.
   註冊商標可保証你能放心使用你的商標,而不須擔心無意地侵犯他人的商標。
2.
   商標註冊証是您對你商標擁有專用權的最佳証明。
3.
   註冊商標可合法地在其旁加上®,"™"或者"註冊商標"的標誌。
4.
   註冊商標能防止或阻撓他人在你所專用的商品或服務類別上再註冊一個相同或可能令人誤認與混淆的商標。
5.
   註冊商標能助你有效地對他人企圖申請混淆相似的商標提出異議。
6.
   註冊商標使你更有權采取法律行動對付冒牌的不法商人。
 
     
  申請所需文件:  
 
 
 
1.
   申請人身份證明文件(如為公司需提供商業登記證)
2.
   申請人地址或公司註冊地點
3.
   擬註冊商標之圖案
4.
   商標註冊類別及商品/服務詳細說明
5.
   申請人姓名及地址
備註:      如擬註冊商標商標有指定使用顏色,請提供使用顏色之顏色編號。
 
     
  註冊程序:  
 
 
 
1.
   商標註冊申請前之查搜:(選擇性質)  每個商標每個類別為港幣500元。
備註:(a) 查搜由香港商標註冊處辦理,於商標註冊處的登記簿查索。            
            (b) 香港商標註冊處於2-3個星期內出具查索報告。
2.
   提交申請
   每個商標第一個類別為港幣3,000元,同一商標第二個類別起每個類別加港幣700元。
3.
   約兩星期後會收到受理通知和檔案編號
4.
   如成功申請約6~7個月後會收到商標註冊證書
備註:      (a) 以上收費已包括政府收費
                (b) 於辦理各步驟之服務前請支付全部該步驟之費用